References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suggest.police.taichung.gov.tw) 網路報案使用須知 網路報案性質如同110,為報案管道之一種,如有緊急案件,請撥打110,將有專人為您受理。 於填寫報案人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 (本局對報案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 否則若無具體事證,本局將不予處理,並提醒您切勿提供不實之事證,以免觸犯刑法『誣告』罪。 110為緊急報案電話,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網路報案使用限制 緊急事件,並不適合網路報案。 網路報案與110電話報案均為報案之管道,若已選擇其中一種管道報案,請勿再重複報案。 系統送出成功確認 進入作業系統報案,送出成功後,頁面將顯示出您的報案編號, 若未顯示,則表示送出未成功! 您可以再檢視您填入的資料,重報一次; 或撥打 110 直接報案。 案件處理查詢須知 網路報案查詢須提供「網路報案編號 」及「自訂查詢識別碼」,請務必保留此兩項資料以進行查詢案件處理進度及說明 「網路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