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常在yahoo知識+詢問如何調閱通聯記錄的問題. 最近特偵組烏龍監聽立法院事件,也讓監聽紀錄及通聯記錄引起大家注目. 通聯記錄只有警方及政府機構發公函去電信公司才能申請, 一般人只能申請通話明細及受話明細. 再者,通聯記錄也不等同監聽紀錄.
什麼是通聯記錄、通話明細、受話明細?以下針對三者差別, 做簡單描述, 避免再搞混.
1.通話明細:
通話明細內容為提供撥打的網內外電話、簡訊發送、國際電話等的紀錄,可了解每通電話的起訖時間、通話秒數、及金額費用, 但無法提供通話內容。通話明細限本人申請, 可手機直撥客服專線或到門市去辦理, 免付費, 可採隨帳單每月提供或單次提供近六個月的通話記錄. 超過六個月以上, 業者無法提供資料.
圖片來源: 網路[1]
2.受話明細[2]:
受話明細為提供打電話對方的電話號碼, 一般用途是為了查出無電話顯示號碼的騷擾電話. 受話明細須付費, 且限本人才能申請的,一般須到電信業者直營門市辦理(有些業者可打去客服申請). 申請受話明細須電話有接通且對方非用公共電話或網路電話才可查出, 最長申請期限有限制(中華為18天). 收費方式以天為計算單位, 計價依各業者規定而定. 以中華電信市話申請受話明細, 若不知道無號碼是從市話還是手機撥出,且不知道市話是哪個縣市撥出,一天費用為:全區市話+行動=60(固定費費)+380(市內電話)+60(行動)=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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